我们根据多年的服务经验,将游客关心的常见问题列在这里,您可以针对性的查找所需问题,相信您会得到一个详细的解答。
船票费用中包括乘船期间的住宿、早中晚餐、船票中指定的上岸参观费用。不含医疗服务、小费及没有在船票中特别注明的其它费用。除非有其它说明,船上住宿是以一人一标准床位为单位计算。纯属个人性质的消费项目,如酒类、洗衣、电话、美容美发、购物、自费上岸参观景点等费用,都需您个人自行负担。
请您将所有贵重物品(例如:药品、珠宝、易碎物品、现金、重要文件、摄影器材、电脑器材)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游船客房保险箱并交给总台处理。我们强烈建议您为这些贵重物品作适当投保。对于任何没有置于客房保险箱和总台的物品损坏或丢失,我司及游船方不能给于您任何赔偿或担负任何责任。对于交由总台所保存的物品出现丢失或损坏,我们将按中国相关法律和规定作出赔偿。交由总台保管之物品价值以不超过300美元为限,除非旅客提出物品保管之书面声明,注明所交存物品的价值,并付清所要求的贵重物品保管费。在此情况下,所寄存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乘客将可获得等价赔偿,但是以不超过3000美元或本公司依法所需负责之金额为限,以较低者为准,游船方有权拒绝保管价值超过3000美元的物品。
您绝对不能携带任何危险或非法物品(如枪支、爆炸物、毒品、动物、易燃物品等)上船,此外我们也会指定其它特殊物品是不适合且不能携带上船的违禁物品,否则船长或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房间并搜寻相关的物品。
如有必要,旅客与我司发生订位和行程有关的争议或诉讼,将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院处理裁决,排除其它国家、地区的法院。
每位旅客均须赔偿由于自身的行为、疏忽或触犯法律而造成的罚款、费用及损失。旅客不论是有意或出于疏忽,对船上的家俱、设备或任何财物有所损坏,均须负责赔偿游船方所蒙受的损失。如系未成年人,则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赔偿。
游船方的责任范围只限于船上。游船方对以下事项不予负责:行李或个人财物因自身原因引发的遗失或损坏、人身伤害或死亡、因自身时间延误造成的损失、任何行为的后果、任何独立承包业者的疏忽或过失(例如:航空公司、酒店、餐厅、运输公司及其他服务业者),旅客的情绪低潮、精神创伤或心理问题。除非双方有事先的约定,如果因为不可抗拒的外力所扰,游船无法为您提供原本保证的服务项目时,游船方不负担任何责任。这种不寻常的情况是指在游船方和独立承包业者合理的预估和能力范围之外的事件,例如:战争的威胁、恐怖份子活动、自然灾害、火灾、气候、卫生上的威胁、传染病等等无法控制的状况。